2025青海師范大學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青海師范大學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不同,還請以各學院/專業(yè)實際公布的比例為準。
一、成績評定
1.復試成績=外語測試成績×0.2+專業(yè)能力測試成績×0.3+綜合能力面試成績×0.5。
復試總評成績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即為復試合格。
2.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標準化成績×0.6+復試總評成績×0.4(專業(yè)考試滿分為500分的專業(yè),總成績除以5得到標準化成績;專業(yè)考試滿分為300分的專業(yè),總成績除以3得到標準化成績)。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合格線為60分,該成績不計入復試總評成績,但要計入復試記錄表,作為錄取的參考依據。
二、錄取
(一)第一志愿報考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錄取,調劑考生分批次錄取。
(二)按照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錄取,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相同,按初試專業(yè)課總成績由高到低錄取;初試專業(yè)課總成績相同,按復試成績由高到低錄取。如果考生放棄錄取資格,依次遞補。
(三)復試結束后,各學院要全面開展錄取檢查,對復試結果、報考資格、錄取條件、錄取程序進行認真審核,確定擬錄取名單。研招辦審核并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查,審查合格的擬錄取名單按教育部要求在官網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公示結束后,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報送錄取數據,最終錄取結果以教育部錄取檢查為準。
(四)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校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xiàn)實表現(xiàn)(包括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等材料,由學院對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進行全面考查。
(五)擬錄取名單確定后,考生到二甲及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并按要求提交體檢結果。各學院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guī)定,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關于印發(f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結合專業(yè)實際情況,提出體檢要求。
(六)被錄取的新生(錄取資格無效除外),可以按照學校學籍管理規(guī)定申請保留入學資格1年。
(七)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有關規(guī)定對新生的入學資格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錄取: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結果不合格者;
2.未參加資格審核或資格審核未通過者;
3.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者;
4.復試成績不合格者;
5.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成績不合格者;
6.審核材料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紀律者;
7.應屆生不能如期畢業(yè)者;
8.體檢不合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