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天津財經大學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天津財經大學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不同,還請以各學院/專業(yè)實際公布的比例為準。
一、錄取總成績計算
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7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30%。
初試成績滿分為500分:總成績=初試成績÷5×70%+復試成績×30%
初試成績滿分為300分:總成績=初試成績÷3×70%+復試成績×30%
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二、錄取規(guī)則
各專業(yè)第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分別排序,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后錄取調劑考生。調劑考生按復試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錄取。
一志愿考生分學科、專業(yè)(方向)、學習方式按總成績進行排名,依次錄取。一志愿錄取后剩余統(tǒng)考計劃可錄取調劑考生。
調劑考生按復試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錄取。同一批次的調劑考生分學科、專業(yè)(方向)、學習方式按總成績進行排名,依次錄取。
如總成績相同則同時錄取,如需增加計劃,通過學校招生領導小組集體決策后進行調整,如無可增計劃,學院可要求總成績相同考生再次進行復試,最終確定擬錄取名單。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同等條件下服役時間長的考生優(yōu)先錄取。
三、不予錄取或錄取資格無效的情況
1.未經復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2.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3.復試成績(百分制)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加試課程成績(百分制)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5.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未經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錄取。
7.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報到之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錄取資格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