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音樂統(tǒng)考包含哪些專業(yè)
甘肅音樂統(tǒng)考包含音樂表演、流行音樂、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shù)理論、音樂治療、音樂教育、錄音藝術(shù)等專業(yè),以下是詳細內(nèi)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考試院最新消息為準。
一、統(tǒng)考包含的專業(yè)
音樂類及對應的藝術(shù)類本科專業(yè)
音樂類(音樂表演):音樂表演、流行音樂、音樂學
音樂類(音樂教育):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shù)理論、音樂治療、音樂教育、錄音藝術(shù)
注:以上專業(yè)包括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
二、考試科目和分值
考試包括樂理、聽寫、視唱、器樂、聲樂五個科目。
總分為300分,不同類別考試科目分值如下:
(一)音樂表演類
1.器樂方向
考試包括樂理、聽寫、視唱、器樂四個科目,其中樂理15分、聽寫30分、視唱15分、器樂240分。
2.聲樂方向
考試包括樂理、聽寫、視唱、聲樂四個科目,其中樂理15分、聽寫30分、視唱15分、聲樂240分。
(二)音樂教育類
考試包括樂理、聽寫、視唱、主項(聲樂、器樂各選其一)、副項(聲樂、器樂各選其一)五個科目,其中樂理15分、聽寫30分、視唱15分、主項165分、副項75分。主項選擇聲樂的考生,副項須選擇器樂;主項選擇器樂的考生,副項須選擇聲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