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廣東高考志愿投檔規(guī)則及投檔比例
2025廣東高考志愿投檔規(guī)則及投檔比例已經公布,以下是相關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變動,以考試院消息為準。
錄取
37.實行平行志愿各批次的投檔原則、比例及順序按《廣東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檔及錄取實施辦法》執(zhí)行。
(1)高校要根據省招生辦公室預投檔的生源情況,及時反饋是否增加招生計劃。增加計劃的,省招生辦公室按增加計劃后的計劃數以1:1比例投檔;未反饋的,按原計劃數1:1比例投檔。
(2)院校專業(yè)組平行志愿投檔是以院校專業(yè)組為投檔單位,按照“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實行一次性投檔。平行志愿投檔時,按考生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檢索考生所填院校專業(yè)組志愿。只要考生所填報的院校專業(yè)組志愿中被檢索到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專業(yè)組,即向該院校專業(yè)組投檔。投檔后,其他所填報的院校專業(yè)組無效。如沒有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專業(yè)組,則不能投檔。上述過程完成后,無論檔案是否投出,均視為該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志愿投檔機會。如果考生檔案投檔到某院校專業(yè)組后,因故被退檔,將不再補投到該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專業(yè)組。
38.非平行志愿(順序志愿)批次的投檔原則、比例及順序。
(1)省招生辦公室在錄取最低分數線上,按考生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投檔,并視實際情況適當控制各院校投檔比例。投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1.2,按考生成績排位從高到低投檔,即第一次投第一志愿,錄取結束后尚有缺額的,進行補投,投第一志愿及后續(xù)志愿。
(2)少數組織??嫉母咝?a href='/news/list_204.html' class='keyWord' target='_blank'>藝術類專業(yè),省招生辦公室按照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的文化分數線進行投檔。
廣東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檔及錄取實施辦法-投檔原則、順序及錄取
第十二條 平行志愿投檔原則為“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成績排序情況從高到低檢索,排序高的優(yōu)先檢索,再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專業(yè)組志愿依次逐個檢索投檔;藝體類考生需文化課總成績(含政策性照顧加分)和專業(yè)省統(tǒng)考(戲曲類為省際聯考)成績雙上線。
第十三條 平行志愿投檔分預投檔和正式投檔。預投檔只提供生源基本情況。正式投檔為高校提供考生電子檔案。
第十四條 省招生辦公室按既定投檔原則可進行兩次預投檔。第一次預投檔為高校提供本校的生源基本情況,高校據此決定是否增加招生計劃,并及時向省招生辦公室反饋投檔要求;省招生辦公室根據高校反饋的意見,調整招生計劃,進行第二次預投檔,供各招生院校最終確定招生計劃。第一次預投檔比例為1:1.05。
第十五條 預投檔后,高校須在正式投檔前確定招生計劃,并上報省招生辦公室。反饋增加計劃的高校,省招生辦公室正式投檔時按增加計劃后的計劃數1:1比例投檔;未按時反饋的,正式投檔時按各高校原公布的招生計劃以1:1比例投檔(下同)。
第十六條 實行平行志愿投檔各批次均實行一次性投檔,缺檔院校不即時補檔,缺額計劃參加征集志愿錄取。
第十七條 各批次院校志愿錄取結束后,省招生辦公室視情況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專業(yè)缺額情況及填報征集志愿的資格線,面向未被錄取的當批次資格線上考生征集志愿錄取。
第十八條 征集志愿錄取不進行預投檔。投檔時,在填報征集志愿資格線上,按平行志愿投檔原則,以1:1比例投檔,由高校擇優(yōu)錄取。如院校投檔線低于原公布最低投檔分數線,則該投檔線為該校最低投檔分數線。
第十九條 各批次錄取過程中,如院校未完成招生計劃,且缺額較大的,省招生辦公室視情況組織多次征集志愿。
第二十條 高校錄取時要做到公開、透明,慎重確定考生的錄取或退檔,并按規(guī)定上報擬錄取、擬退檔考生名單。錄取期間,高校不得隨意更改招生章程。對錄取或退檔考生,由高校負責解釋并處理遺留問題。
第二十一條 省招生辦公室根據相關招生政策對高校上報的擬錄取、擬退檔考生名單予以審核,符合錄取政策的予以確認錄取,不符合錄取政策或有疑義的,退回高校復議。經省招生辦公室確認錄取的考生,由高校發(fā)放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