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與內容
一、考試目標
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主要考查申請教師資格人員從事教師職業(yè)所必需的職業(yè)道德、專業(yè)知識與基本能力。
1. 具有先進的教育理念;良好的法律意識和職業(yè)道德;具有從事教師職業(yè)所必備的科學文化素養(yǎng)和閱讀理解、語言表達、邏輯推理和信息處理等基本能力。
2.掌握教育教學、學生指導(幼兒保育)和班級管理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識,并能正確解決教育教學中的實際問題。
3. 具備學科教學能力,掌握擬任教學科或專業(yè)領域的基本知識,掌握教學設計、教學實施和教學評價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并能在教學實踐中正確運用。
二、考試科目
類 別 | 筆試科目 | 面 試 | |||
科目一 | 科目二 | 科目三 | |||
幼兒園 | 綜合素質 | 保教知識與能力 | — | 教育教學實踐能力 | |
小 學 | 綜合素質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 — | 教育教學實踐能力 | |
初級中學 | 綜合素質 | 教育知識與能力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教育教學實踐能力 | |
高級中學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教育教學實踐能力 | |||
中職 | 文化課教師 | 教育教學實踐能力 | |||
專業(yè)課教師 | (試點省自行組織) | (試點省自行組織) | |||
中職實習指導教師 | (試點省自行組織) | (試點省自行組織) |
注1、初級中學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歷史與社會、科學等15個學科。
注2、普通高級中學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14個學科。
注3、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面試不分科目。
注4、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科目分為:小學語文、小學英語、小學社會、小學數學、小學科學、小學音樂、小學體育、小學美術、*小學信息技術、*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小學全科。
注5、初級中學、普通高級中學、中職文化課類別教師資格考試面試科目,與筆試科目三“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相同。報考“*日語”、“*俄語”、“*心理健康教育”3科考生,該類別筆試科目一、科目二合格即可進行面試報名。
注6、部分省份未開考帶 * 科目,有關開考情況請考生關注所在省報名公告。
三、考試內容
初中教師
一級 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1 職 業(yè) 道 德 與 素 養(yǎng) | 1.1職業(yè)理念 | 1.1.1了解國家實施素質教育的基本要求,能正確分析和評判教育現(xiàn)象。 1.1.2了解初中教育階段對學生發(fā)展的意義,能客觀公正地對待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 1.1.3了解教師專業(yè)發(fā)展的要求,具有終身學習與自主發(fā)展的意識。 |
1.2職業(yè)規(guī)范 | 1.2.1了解國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規(guī),能分析評價教育教學實踐中的法律問題。 1.2.2了解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能分析評價教育教學實踐中的道德規(guī)范問題。 1.2.3了解教師職業(yè)道德行為要求,能做到愛崗敬業(yè)、愛國守法、關愛學生、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終身學習。 | |
1.3基本素養(yǎng) | 1.3.1掌握一定的自然和人文社會科學知識,具有較好的文化修養(yǎng)。 1.3.2掌握一定的藝術鑒賞知識,具有一般的審美能力。 1.3.3具有閱讀理解能力、語言與文字表達能力、交流溝通能力、信息獲取和處理能力。 | |
2 教 育 知 識 與 應 用 | 2.1教育基礎 | 2.1.1掌握教育理論的基本知識,能運用教育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分析和解決初中教育教學實踐中的問題。 2.1.2掌握初中教育規(guī)律與學生特點的相關知識,能分析、處理教育教學中的問題。 2.1.3了解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動態(tài)和發(fā)展情況,能分析和指導教育教學。 2.1.4了解教育科學研究的基本理論和方法,能對教育教學實踐的問題進行初步研究。 |
2.2學生指導 | 2.2.1了解學生思想品德發(fā)展的規(guī)律和個性特征,能有針對性地開展德育工作。 2.2.2了解初中生身體、情感發(fā)展的特性和差異性,掌握心理輔導的基本方法。 2.2.3了解初中生學習心理發(fā)展的特點和規(guī)律,能指導學生選擇不同的學習方法進行積極有效的學習。 | |
2.3班級管理 | 2.3.1了解班級管理的一般原理和方法,能做好班級的日常管理工作。 2.3.2了解學習環(huán)境、課外活動的組織和管理知識,能組織學生開展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 2.3.3了解人際溝通的方法,能主動與同事、學生、家長、社區(qū)等進行交流。 | |
3 教 學 知 識 與 能 力 | 3.1學科知識 | 3.1.1掌握擬任教學科的基礎知識、基本理論,了解學科發(fā)展的歷史、現(xiàn)狀和趨勢,能在教學中正確運用學科知識。 3.1.2掌握擬任教學科義務教育課程標準7-9學段的教學內容和要求,能用以指導自己教學。 3.1.3掌握學科教學論的理論知識,能指導學科教學活動。 |
3.2教學設計 | 3.2.1了解分析學生學習需求的基本方法,能根據學生已有的知識水平和學習經驗,準確說明所選內容與學生已學知識的聯(lián)系。 3.2.2了解學習內容的選擇與分析學生的基本方法,能根據學生的認知特征和課程標準的要求確定教學目標、教學重點和難點。 3.2.3掌握教案設計的要求、方法和技巧,能恰當地描述教學目標,選擇適當的教學方法,合理安排教學過程和教學內容,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所選教學內容的教案設計。 | |
3.3教學實施 | 3.3.1了解教學情境創(chuàng)設、學習動力激發(fā)與培養(yǎng)的方法,能有效地將學生引入學習活動。 3.3.2掌握指導學生學習的方法和策略,能依據學科特點和學生的認知特征,恰當地運用教學方法,幫助學生有效學習。 3.3.3掌握教學組織的形式和策略,能在教學活動中調動學生的主動性,組織探究性教學與研究性學習。 3.3.4了解課堂總結的方法,能適時地對教學內容進行歸納、總結,條理清楚、重點突出,合理布置作業(yè)。 3.3.5 能運用現(xiàn)代教育技術進行教學。 | |
3.4教學評價 | 3.4.1了解教學評價的知識與方法,具有正確的評價觀,能對學生的學習活動進行評價。 3.4.2了解教學反思的基本方法和策略,能對自己的教學過程進行反思,提出改進的思路。 |